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关于组织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答辩评审的通知

发布者:朱慧兰发布时间:2025-10-09浏览次数:239

为规范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结合工程师学院学生培养实际,工程师学院计划自2025年起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进行优化调整。主要调整内容为:将卓越培养项目(含分院)硕士生的国家奖学金名额进行分配,以项目(分院)为单位组织评审推荐,由学院统一复审。各项目或分院依据评审排名,推荐候选人参加学院组织的统一答辩,竞争名额。

经各班学生评议小组及德育导师审核推荐,宁波分院完成材料审核与资格审查,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3级、2024级拟推荐共19名同学进入答辩环节。最终将评选出项目基准名额6名,项目竞争名额1名(项目竞争名额由分院评审中未获基准名额的候选人中排名最高者获得,并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二次答辩)。具体答辩名单见附件。

 

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答辩时间:2025年10月13日(周一)下午14:00-17:00

答辩地点:宁波国际科创中心科研大楼216室

候场地点:宁波国际科创中心科研大楼215室

注意事项:

1.答辩采用PPT汇报形式,PPT屏幕播放比例统一设置为16:9,汇报时间不超过3分钟;汇报结束后,评委针对性发起提问交流,提问交流环节不超过2分钟。请于10月12日16:00前将PPT电子版发送至nbkc1@zju.edu.cn邮箱,邮件命名为“宁波分院国家奖学金答辩+姓名”,PPT命名为【姓名+项目/班级】,逾期视为放弃答辩资格。

2.答辩顺序:通过单独拉群,经过候选人自主抽签决定。答辩顺序将在该群公布。

3.因在外实习等特殊原因可申请线上答辩,请于10月12日16:00前发送邮件至nbkc1@zju.edu.cn邮箱,邮件命名“姓名+项目/班级+申请代答辩/申请线上答辩”,学院将会在答辩会开始前提前测试连线,请提前预留时间,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关于组织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答辩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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