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调档】关于开展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调档、党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凯东发布时间:2023-04-03浏览次数:49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将对拟录取新生开展政审、调档、党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同类别研究生所需材料说明

1.全日制(含项目制)研究生:

1)凭《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政审函》(附件1)进行政审,填写《2023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附件2,双面打印,必须由政审单位寄回);

2)凭《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调档函》(附件3)进行调档;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

2.非全日制研究生:凭《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政审函》(附件1)进行政审,填写《2023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附件2,双面打印,必须由政审单位寄回);无须调档和转接党组织关系。

 

二、时间安排

1.拟录取新生《2023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请于2023年4月3日至28日间寄达。

2.全日制(含项目制)研究生档案材料(党建材料一般放入档案中)请于2023年7月1日至31日间寄达。

3.全日制(含项目制)研究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时间如下:应届毕业的2023级新生,建议在6月30日左右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非应届毕业的2023级新生,建议在8月底至9月初到基层党组织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如因人才市场调档等原因需要提早开具,应不早于6月30日。

 

三、政审、档案材料、党组织关系转接及注意事项

1.政审表及档案材料寄送信息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浙江大学宁波科创中心科研大楼314,邮编:315100。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574-88229520;邮箱:nbxq003@zju.edu.cn

2.档案接收信息补充说明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去向):浙江大学宁波科创中心(宁波校区)

档案接收单位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

档案接收单位详细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5号浙江大学宁波科创中心(宁波校区)

档案接收地邮编:315100

档案接收部门: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办公室

档案接收人:老师

接收人联系电话:0574-88229520

浙江大学组织机构代码证:47009501-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388号。

档案需通过邮政机要件、EMS或顺丰寄送。

 

3.党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1)由省内转入: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进行线上转接,接收党组织简称为: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党委。

2)由省外转入: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由本人携带,在办理入学手续时现场递交,介绍信中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务必填写完整且字迹清晰。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转入单位:中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委员会。

 

4.注意事项

1)政审意见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其他相应职能部门填写并盖章。

2)办理单位要求提供政审函、调档函原件的,请发送本人姓名、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到nbxq003@zju.edu.cn邮箱,邮件以“政审函/调档函申请+姓名”命名,收到邮件后7个工作日内会将原件寄出。

3)政审表及档案材料如有提前寄送或无法按期寄达的,请务必发送邮件到nbxq003@zju.edu.cn,邮件以“政审表/档案寄送信息+姓名”命名说明具体寄送时间及寄送信息。

 

四、咨询电话

1.调档、政审相关:老师,0574-88229520

2.党组织关系转接相关:老师:0571-87096717

 

欢迎实名加入钉钉群:工院宁波分院23级研究生大群,加群认证及群里实名:“姓名+项目+领域”。

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办公室

 

202343

附件1: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政审函.pdf

附件2:2023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docx

附件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调档函.pdf

附件4:政审及调档常见问题梳理.doc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