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级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及校内外导师:
根据《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18〕28号,网址: https://pi.zju.edu.cn/2018/1120/c67940a2551829/page.htm)文件及《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2026年第2批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通知》要求,结合宁波分院实际,现开展宁波分院2024级专业学位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考核工作,此次考核工作将通过工程师学院专业实践管理系统(网址http://pisj.zju.edu.cn/admin/login)进行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宁波分院2024级卓越培养项目全日制研究生。
二、考核申请资格
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外实践单位开展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12个月,其中以项目研究形式开展不少于6个月。
三、系统考核申请流程
符合考核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于7月6日-8月28日期间登录系统,在“专业实践考核”一栏中完成专业实践“整体情况”和“实践收获”栏目填报,保存并提交后下载打印《浙江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报告》,实践报告经本人签字、企业现场导师和校内导师签署具体意见、实践单位分管领导考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与相关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合成PDF文档上传系统。
系统中考核申请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项目制组织的考核答辩,具体操作流程详见“https://pi.zju.edu.cn/2026/0612/c67938a3178093/page.htm”。
四、考核安排
1.本次专业实践训练现场考核答辩以卓越培养项目为单位进行,答辩拟于9月14日-18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卓越培养项目确定。
2.考核时,将审核通过的《浙江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报告》原件及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上交。
按照答辩专家人数准备《浙江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工程硕博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报告》及成果证明复印材料,供答辩专家查阅(答辩后取回)。
3.每位学生答辩总时长15-20分钟(含PPT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问答环节5-10分钟。可根据现场答辩专家要求进行调整,总时长不得少于15分钟)。答辩内容侧重于举例说明专业实践训练收获。
四、学术诚信
研究生必须严守学术道德、遵循学术规范,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和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数据及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缺失学术诚信、违反学术规范者,一经查实,该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成绩作0分处理,并按学校及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注意事项
此次专业实践考核申请工作为2026年最后一次,请同学们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时参加,以免延误毕业时间。
六、咨询联系
联系人:邬老师
电话:0574-88229155
邮箱:nbkc2@zju.edu.cn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5号9号楼201教学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