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关于组织2025年优秀学业、实践奖学金答辩评审的通知

发布者:朱慧兰发布时间:2025-11-16浏览次数:11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优秀学业、实践、就业奖学金评审的通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优秀学业、实践、就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经过各班学生评定小组、德育导师认真审核和慎重推荐,宁波分院评审专家组资格审查,共有6名学生被额外推荐为优秀学业奖学金推荐候选人,8名学生被额外推荐为优秀专业实践奖学金推荐候选人,并进入答辩评审环节(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答辩安排通知如下:

 

时间:11月20日(周四)下午14:00-17:00

答辩地点:宁波国际科创中心科研大楼216室

候场地点:宁波国际科创中心科研大楼215室

 

注意事项:

1.答辩采用PPT汇报形式,PPT屏幕播放比例统一设置为16:9,汇报时间不超过3分钟;汇报结束后,评委针对性发起提问交流,提问交流环节不超过2分钟。请于11月19日16:00前将PPT电子版发送至nbkc1@zju.edu.cn邮箱,邮件命名为“优秀学业/优秀专业实践奖学金答辩+姓名”,PPT命名为【姓名+项目/班级】,逾期视为放弃答辩资格。

2.答辩顺序:以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

3.因在外实习等特殊原因可申请线上答辩,请于11月19日16:00前发送邮件至nbkc1@zju.edu.cn邮箱,邮件命名“姓名+项目/班级+申请线上答辩”,学院将会在答辩会开始前提前测试连线,请提前预留时间,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关于组织2025年优秀学业、实践奖学金答辩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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