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
为保证2025年冬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程管理硕士学位论文环节由工程师学院工程管理中心统一组织。
每一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以下说明:
一、预答辩通过
二、学位申请手续办理(2025年1月8日前完成)
学位申请前置环节(时间详见总体安排表)
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检查个人学习计划、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专业实践、科研成果等栏目,补充完整相关内容或上传相关附件,完成以下事项。
1.检查“个人学习计划”是否导师通过、待学院审核,“读书报告”(4篇)、“开题报告”、“专业实践”、“中期检查”、“预答辩”等学位申请前置环节均已完成,并请导师审核通过。
2.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的“科研成果”栏目,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和上传,完成后将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交至研究生事务部(科研大楼315)(或顺丰邮寄至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南门科研大楼315,王老师,0574-88229155)进行科研审核。证明材料请按以下要求准备:
①专利请提供受理证明、授权证明,且证明的材料上要有本人姓名。
②期刊论文已检索的只需提供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已录用/发表的请提供录用证明、论文首页、研究生院网站首页下方“ 刊物级别”栏目中对应级别表格的截图。导师应在截图空白处签署“论文已被该期刊录用/发表,该期刊被检索或为top期刊/一级期刊/核心期刊等”。
③会议论文已录用的请提供录用证明(并由校内导师核实并签字);已发表的须提供文章首页、发表证明,还需提供该会议往年检索情况和本届会议可能被检索的证明(会议材料或主页说明),由校内导师核实并签字;已检索的文章只需提供学校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④软件著作权,著作权人应为浙江大学,须出具该成果的软件开发者排序名单和申请人贡献情况以及与论文的相关性等情况说明,并由校内导师签署意见(0331更新)。
★★★注:成果均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或第二,列第二的第一完成人应是该研究生之导师。
以上材料于12月30日之前交至宁波校区科研大楼315办公室,或邮寄至宁波市鄞州区浙大宁波理工学院钱湖南路1号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南门科研大楼315办公室,0574-88559155,王老师收。
三、学位申请及学位论文的上传(时间详见总体安排表)
1.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学位”栏目,完成“上报信息录入”,并仔细核对“姓名、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专业”等用于学位证书印制以及数据上报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注:“姓名拼音”的标准格式样板:张三(Zhang San)、张三三(Zhang Sansan),欧阳文(Ouyang Wen)
2.上传学位论文,论文首页附《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论文水平参考评价标准》,并由导师对其学位论文进行确认。研究生提交(上传)pdf格式的隐名学位论文(隐去作者及导师姓名,包括研究成果中的姓名,但需要注明作者排序及与论文章节的关系, 致谢和作者简介也无需出现在隐名版论文中)。学位论文信息录入里,“研究方向”必填;且最多可填2个研究方向,以中文分号分隔,总字数不超过17个字,1个研究方向最多只能8个字。
3.根据预答辩专家意见建议逐条填写“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意见修改说明表.doc”,并请导师签字,扫描件(PDF格式)以“学号+姓名+论文修改说明表(预答辩后)”命名,发送至mem@zju.edu.cn。
4.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每位研究生在系统有3次查重机会,研究生点击“确定查重”后,系统开始检测,出现查重结果后,请立即下载查重报告并保存,以免研究生覆盖上传论文后查重结果消失。
★★★注:
①重复率≤5%的学位论文可直接进入送审环节。
②5%<查重率≤10%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实质性修改后再次上传“系统”(请导师审核不通过即可退回,研究生再次上传后请导师重新审核通过),并填写《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重复率说明》后请导师签字,扫描件(文件以“学号+姓名+学位论文重复率说明”命名)发送至mem@zju.edu.cn。
四、学位论文评阅(时间详见总体安排表)
学位申请确认后,进入论文评阅环节。工程管理硕士学位论文由工程管理中心统一通过教育部平台送审评阅。
前季度论文评阅未通过的同学,请根据评阅专家的意见对其学位论文作认真修改,在规定的修改时间之后,填写《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并将导师确认签字的扫描件发至邮箱mem@zju.edu.cn。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上传修改好的学位论文(首页附修改说明),参加本季度学位论文送审评阅。
五、学位论文答辩(时间详见总体安排表)
学位论文具体答辩时间由工程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学位论文答辩等有关事项。
主要流程:
1. 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确认毕业学位论文评审已全部通过后,由同学打印“浙江大学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报告”(须有导师签字)。
2.打印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单面打印,必须为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申请书内原始信息不能修改,否则无效),贴好照片(2寸蓝底),其中“基层党组织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品质等的评语”由所在工作单位填写并签名,由导师写好论文评语并签名。
3.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由学生录入答辩准备信息(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等信息)。
4.答辩当天需携带的材料清单:
(1)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务必请导师在“对论文的评语”签字)
(2)答辩申请报告(须有导师本人签字)
(3)工程管理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针对匿名评审意见、上一次答辩意见等)若干份(1份须有导师签字)
(4)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大修改和第二次学位论文送审的同学须递交,须有本人及导师签字)
(5)装订好的论文若干本(不能出现导师姓名)
六、学位论文终稿上传(办理离校手续前)
答辩后的论文修改完善,需在通过工程管理中心的审核之后,方可将论文终稿(含作者本人、指导老师签名页、“独创性声明”扫描页)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提醒导师审核。
七、递交材料清单
离校前需递交以下书面材料:
1. 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1份(导师签字);
2. 学位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各1份(打印在一页纸上)(本人和导师签字);
3.离校程序全部审核完毕后,打印离校单1份(本人签字)。
★★特别提醒:
1.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的规定执行。
2.有密级要求的学位论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只需注明“另外提交”,若有疑问请向浙江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钟老师(TEL:0571-87951301)咨询。
3.以上相关材料及表格可在“工程师学院官网—服务指南—表格下载-学位申请”中下载(https://pi.zju.edu.cn/67014/list.htm)。
4.联系电话、邮箱:
1. 个人学习计划、课程成绩要求(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74-88229155;E-mail:nbxq003@zju.edu.cn)
2. 开题报告、专业实践(联系人:邬老师;联系电话:0574-88229155;E-mail:nbkc2@zju.edu.cn)
3. 读书报告、科研成果要求、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要求(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88229155;E-mail:nbxq004@zju.edu.cn)
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