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关于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2025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朱慧兰发布时间:2024-10-18浏览次数:10

有关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工程师学院遵照学校的要求实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对2025年春季申请毕业及学位授予的研究生,组织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未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研究生不能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环节。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学籍在工程师学院申请2025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的非全日制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要求

1.通过课程成绩、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专业实践、科研成果等学位申请前置环节要求(详见附件1)。

2.进行预答辩的学位论文须严格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格式要求撰写。

3.学位论文前期已提交校内导师、校外合作导师评阅,校内、校外导师均同意进入学位申请答辩环节。

三、 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的要求、方式及时间安排参考MEM服务指南)(请参照此链接)

1.时间节点安排:



★★★注意事项★★★

1.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研究生将视为放弃本季度学位申请。

2. 学位论文预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须根据预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对学位论文做出实质性的修改,经导师确认同意后,下一季度重新申请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



四、相关事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个人学习计划、课程成绩要求(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74-88229155;E-mail:nbxq003@zju.edu.cn

2.开题报告、专业实践(联系人:邬老师联系电话:0574-88229155;E-mail:nbkc2@zju.edu.cn

3.读书报告、科研成果要求、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要求(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88229155;E-mail:nbxq004@zju.edu.cn


附件1:工程师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申请前置环节要求.docx

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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