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4级非全日制新生(物流工程与管理)报到注意事项

发布者:朱慧兰发布时间:2024-08-19浏览次数:10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1. 报到时间:202496日(周五)8:30-17:00

2. 报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浙江大学宁波科创中心(宁波校区)科研大楼314办公室

入校申请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微信公众号”--右下角“微服务--访客登记”--填写访客登记表。 (到访单位:选择 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二、报到验证材料

新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一)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居民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请携带满足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728日后登陆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公告、缴费信息、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新生测试需耗费数小时,为免影响报到,所有新生登录新生服务网,务必在报到注册前完成相关流程。完成所有新生服务网环节后请下载信息维护确认后的新生登记表,并彩色打印新生登记表1份(含本人签字),在报到时上交报办理窗口。

(五)准备本人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无需递交,自行留存。1张用于研究生证,研究生证拟于报到班会上发放并填写;1张照片备用。

(六) 2024年秋季研究生新生报到采用线上报到流程,需先现场采集每一位新生的报到照片并进行在线人脸对比,对比一致者方可报到注册。请新生在报到时不要过度化妆、头发不要过度遮挡面部,以保证人脸对比的准确性。

(七)党团组织关系:不需要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三、缴费须知

缴费金额与方式参见录取通知材料中的《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浙江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有关说明。未按规定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注册。

注意事项:

1. 如需开具公司抬头发票,请在网上缴费过程中正确填写发票抬头,若无,则默认姓名及学号。报到结束后学校计财处统一开具中央财政电子票据,可登录计划财务处综合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在“高级财务查询”—“我的收费查询”查询、下载并打印。

注:如需纸质票据,请携带电子票据相关信息及有效身份证件至紫金港校区(地址:东六117-2)或玉泉校区(地址:外经贸楼楼)会计核算分中心自助打印纸质票据,限次。

2. 如采用单位对公转账等其他方式(转账支票、汇款、网银转账、手机银行转账等)支付学费,请携带汇款凭证(或转账支票)、学生证(或校园卡)至会计核算分中心线下办理学费缴纳手续。汇款时请备注学号、姓名并留存汇款凭证。报到当日可先凭汇款凭证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四、选课须知

浙江大学研究生均采取网上自主选课方式。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系统初选在8月30日9:00-9月6日9:00为研究生网上选课初选阶段,9月9日9:00-9月13日9:00为补(退)选阶段。具体详见宁波校区网站(http://nb.zju.edu.cn/“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栏目下“日常教学”内通知。

五、新生体检

每位新生均须参加入学体检,体检是新生复查的项目之一。新生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缴费相关:为方便新生及防范金融风险,工程师学院不设现场缴费点(如有变化,学院网站另行通知)。请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有关说明进行缴费。

(二)请假规定: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形式(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向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请假(联系人:朱老师;邮箱:nbxq003@zju.edu.cn),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始业教育:学院将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教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新生服务网”(报到前)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报到后一个月内)中维护个人信息。

(五)新生注册:报到当天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六)研究生证拟在报到班会上发放并填写班级收齐上交宁波科创中心科研大楼315办公室12月新生复查结束后盖章下发。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学籍档案材料上交:学院将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与新生的纸质档案等逐一比对核查,充分利用人像对比等进行身份核验,确保每一位报到新生身份真实可靠,严防冒名顶替。

)新生复查:2024年11月30日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复查内容进行复查,填写复查登记表,并12月10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院(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开学后通知)。

“关于2024级研究生入学填写《婚育情况调查表》的温馨提醒”请查看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相关通知。

(十)请关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zju.edu.cn)及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网站(http://pi.zju.edu.cn“学生事务”栏目、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网站(http://nb.zju.edu.cn“学生事务”栏目及时查询最新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联系人:老师;邮箱:nbkc1@zju.edu.cn;联系电话:0574-882295200574-88229155;地址:宁波科创中心科研大楼314办公室31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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