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1. 报到时间:2024年9月6日(周五)8:30-17:00
2. 报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浙江大学宁波科创中心(宁波校区)科研大楼314办公室。
入校申请: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微信公众号”--右下角“微服务--访客登记”--填写访客登记表。 (到访单位:选择 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二、报到验证材料
新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一)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居民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请携带满足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7月28日后登陆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公告、缴费信息、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新生测试需耗费数小时,为免影响报到,所有新生登录新生服务网,务必在报到注册前完成相关流程。完成所有新生服务网环节后请下载信息维护确认后的新生登记表,并彩色打印新生登记表1份(含本人签字),在报到时上交报到办理窗口。
(五)准备本人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无需递交,自行留存。1张用于研究生证,研究生证拟于报到后班会上发放并填写;1张照片备用。
(六) 2024年秋季研究生新生报到采用线上报到流程,需先现场采集每一位新生的报到照片并进行在线人脸对比,对比一致者方可报到注册。请新生在报到时不要过度化妆、头发不要过度遮挡面部,以保证人脸对比的准确性。
(七)党团组织关系:不需要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三、缴费须知
缴费金额与方式参见录取通知材料中的《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浙江大学计财处”微信公众号有关说明。未按规定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注册。
注意事项:
1. 如需开具公司抬头发票,请在网上缴费过程中正确填写发票抬头,若无,则默认姓名及学号。报到结束后学校计财处统一开具中央财政电子票据,可登录计划财务处综合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在“高级财务查询”—“我的收费查询”查询、下载并打印。
注:如需纸质票据,请携带电子票据相关信息及有效身份证件至紫金港校区(地址:东六117-2)或玉泉校区(地址:外经贸楼1 楼)会计核算分中心自助打印纸质票据,限1 次。
2. 如采用单位对公转账等其他方式(转账支票、汇款、网银转账、手机银行转账等)支付学费,请携带汇款凭证(或转账支票)、学生证(或校园卡)至会计核算分中心线下办理学费缴纳手续。汇款时请备注学号、姓名并留存汇款凭证。报到当日可先凭汇款凭证进行新生学籍注册。
四、选课须知
浙江大学研究生均采取网上自主选课方式。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系统初选在8月30日9:00-9月6日9:00为研究生网上选课初选阶段,9月9日9:00-9月13日9:00为补(退)选阶段。具体详见宁波校区网站(http://nb.zju.edu.cn/)“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栏目下“日常教学”内通知。
五、新生体检
每位新生均须参加入学体检,体检是新生复查的项目之一。新生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缴费相关:为方便新生及防范金融风险,工程师学院不设现场缴费点(如有变化,学院网站另行通知)。请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有关说明进行缴费。
(二)请假规定: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形式(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向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请假(联系人:朱老师;邮箱:nbxq003@zju.edu.cn),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始业教育:学院将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教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新生服务网”(报到前)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报到后一个月内)中维护个人信息。
(五)新生注册:报到当天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六)研究生证拟在报到后班会上发放并填写,班级收齐上交至宁波科创中心科研大楼315办公室,12月新生复查结束后盖章下发。
(七)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学籍档案材料上交:学院将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与新生的纸质档案等逐一比对核查,充分利用人像对比等进行身份核验,确保每一位报到新生身份真实可靠,严防冒名顶替。
(八)新生复查:2024年11月30日前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复查内容进行复查,填写复查登记表,并12月10日之前交到研究生院(具体工作安排详见开学后通知)。
(九)“关于2024级研究生入学填写《婚育情况调查表》的温馨提醒”请查看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相关通知。
(十)请关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zju.edu.cn)及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网站(http://pi.zju.edu.cn)“学生事务”栏目、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网站(http://nb.zju.edu.cn)“学生事务”栏目及时查询最新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联系人:薛老师;邮箱:nbkc1@zju.edu.cn;联系电话:0574-88229520,0574-88229155;地址:宁波科创中心科研大楼314办公室、315办公室)。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