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4年物流工程与管理非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体检和协议书等通知

发布者:朱慧兰发布时间:2024-03-29浏览次数:304

一、本通知适用研究生类别

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物流工程与管理非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

二、复试结果

复试结果详见复试钉钉群。

三、关于体检

拟录取研究生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请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表于4月20日前寄到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研究生事务部。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请参阅浙江大学校医院关于2024年研究生考生复试体检的通知

http://zdyy.zju.edu.cn/2024/0318/c37593a2891581/page.htm

体检项目: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

四、协议书

按研究生院要求,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签订《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非全日制定向)》,协议书一式二份,本人填写乙方信息并签名。协议书见附件1。

请于4月20日前寄送到工程师学院宁波EMS或顺丰快递,拒收同城快递)。建议:将体检表、协议书一起邮寄,并请保管好您的邮寄物流信息。邮寄地址如下: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老师  电话0574-88229155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浙江大学宁波科创中心科研大楼315研究生事务部,邮编:315100

五、关于政审

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的政审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工程师学院官网学生思政-学生事务栏的通知,并请注意查收邮件和保持手机畅通

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574-88229155  邮箱地址:mse168@zju.edu.cn 


      附件1:【硕士协议书】非全日制(定向)-物流工程与管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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