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卓越培养项目负责人,各有关导师、2022级研究生:
根据工程师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答辩工作的通知》,现将宁波分院202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宁波分院2022级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
二、组织形式
宁波分院2022级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答辩由卓越培养项目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组织。
三、答辩时间
原则上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答辩工作应在春夏学期结束前完成。
请各卓越培养项目确定好各项目的中期进展报告时间,提前通知各项目研究生并报备至宁波分院研究生事务部。
四、答辩要求
(一)研究生撰写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后,经导师同意可参加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答辩。
(二)卓越培养项目应统筹组织本项目研究生中期进展答辩。答辩应把握以下原则:1.复合交叉,每组答辩应包括不同专业领域研究生与考核小组专家;2.科教协同,论文选题应以科研项目为牵引,以行(企)业重大技术攻关项目、重点工程疑难问题的解决为脉络;3.产教融合,考核小组专家中来自行(企)业的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应充分发挥校外专家指导作用。
(三)考核小组应由3至5位专家组成,包含至少1位校外专家。其中校内专家具有硕士生指导资格,校外专家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四)中期进展报告答辩采用PPT现场汇报的形式,硕士研究生汇报不少于10分钟,专家提问不少于5分钟。答辩程序按照考核小组要求执行。
(五)中期进展报告相关材料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相关要求 |
1 | 《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 (附件1.1) | 答辩正式开始前上交,份数按照考核小组人数准备,供答辩专家查阅。 |
2 | 《答辩专家信息表》 (附件1.2) | 答辩后由各项目填写相关信息。 |
3 | 《卓越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论文中期进展报告与项目研究方向关联性登记表》 (附件1.3 | 1.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与项目研究方向相关; 2.导师须签字(可用电子签,但需要留存导师同意使用电子签证明以备查); 3.答辩正式开始前上交,答辩后由卓越培养项目负责人签字。 |
4 |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答辩专家意见表》 (附件1.4) | 1.导师须签字(可用电子签,但需要留存导师同意使用电子签证明以备查); 2.答辩正式开始前上交,答辩后请考核小组填写意见并签字; 3. 研究生应拍照保存表格电子版。 |
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各卓越培养项目将经项目负责人及考核小组签字的《卓越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论文中期进展报告与项目研究方向关联性登记表》(附件1.3)、《论文中期进展报告答辩专家意见表》(附件1.4)纸质版及《答辩专家信息表》电子版(附件1.2)提交至宁波分院研究生事务部。
(六)中期进展报告答辩结束后一周内,研究生本人应登录管理系统,录入中期进展报告答辩相关内容(研究方向、指导小组成员、拟定论文题目、报告时间、报告地点、听众人数、评审专家信息、评审专家意见等),上传修改后的《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
五、其他事项
(一)中期进展报告原则上应在线下进行,研究生应尽快与导师联系,及早撰写报告。
(二)根据浙大发研[2020]45号文件通知要求,研究生须在开题报告后3个月至1年内,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请各位研究生及时完成,以免影响整个学期进程。
联系人:邬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9155
联系邮箱:nbkc2@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