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非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2024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的通知

发布者:高凯东发布时间:2023-10-16浏览次数:10

有关宁波分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工程师学院遵照学校的要求实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制,对2024年春季申请毕业及学位授予的研究生,组织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未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的研究生不能申请进入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环节。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学籍在工程师学院申请2024年春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2.已获结业证书申请2024年春季学位授予的结业生。

二、申请要求

1.通过课程成绩、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专业实践、科研成果等学位申请前置环节要求(详见附件1)

2.进行预答辩(预审)的学位论文须严格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规则》格式要求撰写。

3.学位论文前期已提交校内导师、校外合作导师评阅,校内、校外导师均同意进入学位申请答辩环节。

三、  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的要求、方式及时间安排

1. 各在校类型、专业领域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的要求、方式,详见下表:

在校类型

专业学位领域

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要求方式

非全日制(含非定向、定向研究生)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

须按信电学院相关规定要求,申请参加导师或研究所组织的预答辩或预审

机械工程专业

须按导师所在研究所的要求,参加研究所组织的预答辩或工程师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预审

光学工程专业

须参加光电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预审,申请人请关注光电学院预审通知。

其他专业领域

可参加导师或研究所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或参加工程师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预审,具体由校内导师确定。

 

参加导师或所在研究所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应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的要求,由以研究生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名)对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

② 工程师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预审,每篇论文由2-3位专家评阅,预审结果以评阅专家意见为准,实行一票否决制。

2. 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时间安排与材料提交要求

① 参加工院组织学位论文预审的研究生,请填写《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登记表》预审登记表以“学号+姓名+专业领域+预审登记表”命名,格式为PDF版;预审论文以 “学号+姓名+专业领域+论文题目”命名,预审学位论文必须隐名处理,格式为PDF。于113024:00前,将以上两个PDF文件发送至:nbxq004@zju.edu.cn,同时抄送至导师邮箱1230日前,将预审结果与评阅意见以邮件方式反馈至研究生

  参加导师或所在研究所组织预答辩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于1230日之前完成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将“工程师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扫描件、预答辩专家酬金表Excel分别以“学号+姓名+专业领域+预答辩记录表”、“学号+姓名+专业领域+预答辩酬金表”命名后发至邮箱nbxq004@zju.edu.cn

★★★注意事项★★★

1.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的研究生将视为放弃本季度学位申请。

2. 前季度已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环节的无需再申请本次预答辩(预审)

3. 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未通过的研究生,须根据预答辩(预审)专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针对课题研究工作及学位论文撰写中存在的问题,做出实质性的修改,经导师确认同意后,下一季度重新提交学位论文参加预答辩(预审)

四、相关事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个人学习计划、课程成绩要求(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74-88229155E-mailnbxq003@zju.edu.cn

2.开题报告、专业实践(联系人:邬老师;联系电话:0574-88229155E-mailnbkc2@zju.edu.cn

3.读书报告、科研成果要求、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审)要求(联系人:王老师;0574-88229155E-mailnbxq004@zju.edu.cn


附件1:工程师学院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申请前置环节要求.docx



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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