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关于2022级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凯东发布时间:2023-10-11浏览次数:344

各卓越培养项目负责人联系人,各有关导师,2022级研究生

      根据工程师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工作的通知》,现将宁波分院202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宁波分院2022级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

      二、组织形式

      宁波分院2022级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开题报告答辩由卓越培养项目以项目为单位进行组织。

      三、答辩时间

      原则上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工作应在秋冬学期结束前完成,确因人才培养需要,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经卓越培养项目负责人申请,可顺延至春夏学期完成。

请各卓越培养项目确定好各项目的开题答辩时间,提前通知各项目研究生并报备至宁波分院研究生事务部。

  四、答辩要求

研究生撰写开题报告后,经导师同意可参加开题报告答辩。

卓越培养项目应统筹组织(围绕项目研究生方向打破传统“师徒制”组织模式)本项目研究生开题答辩。答辩应把握以下原则:1.复合交叉,每组答辩应包括不同专业领域研究生与考核小组专家;2.科教协同,论文选题应以科研项目为牵引,以行(企)业重大技术攻关项目、重点工程疑难问题的解决为脉络;3.产教融合,考核小组专家中来自行(企)业的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应充分发挥校外专家指导作用。

考核小组应由3至5位专家组成,包含至少1位校外专家。其中校内专家具有硕士生指导资格,校外专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四)开题报告答辩采用PPT现场汇报的形式,每生20分钟,硕士研究生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可根据考核小组专家要求进行调整

(五)开题相关材料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1

《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可参考附件1.1)

1.研究生应就学位论文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作出论证,撰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2.《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无统一格式要求,研究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开题报告格式,也可参考使用工程师学院开题报告基本模板。
3.答辩时上交,份数按照考核小组人数准备,供答辩专家查阅。

2

《开题报告答辩申请表》(附件1.2)

1.导师须签字(可用电子签,但需要留存导师同意使用电子签证明以备查);
2.答辩时上交。

3

《卓越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与项目研究方向关联性登记表》
(附件1.3)

1.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与项目研究方向相关;

2.导师须签字(可用电子签,但需要留存导师同意使用电子签证明以备查);
3.答辩时上交,答辩后由卓越培养项目负责人签字。

4

《开题报告答辩专家意见表》
(附件1.4,也可从系统中导出)

1. 答辩时上交,答辩后请考核小组填写意见并签字。

2. 研究生应拍照保存表格电子版。

       答辩结束后,各卓越培养项目将经项目负责人及考核小组签字的《开题报告答辩申请表》(附件1.2)、《卓越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与项目研究方向关联性登记表》(附件1.3)、《开题报告答辩专家意见表》(附件1.4)纸质版,及《答辩专家信息表》电子版(附件1.5)提交至宁波分院研究生事务部。

(六)开题报告答辩结束后一周内,研究生本人应登录管理系统(grs.zju.edu.cn),录入开题报告答辩相关内容(研究方向、指导小组成员、拟定论文题目、报告时间、报告地点、听众人数、评审专家信息、评审专家意见等),上传修改后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五、其他事项

(一)开题报告原则上应在线下进行,研究生应尽快与导师联系,及早撰写开题报告。

(二)根据浙大发研[2020]45号文件通知要求,研究生须在开题报告后1年内,进行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请各位研究生及时完成开题报告,以免影响整个学期进程。

 

 联系人:邬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9155

 联系邮箱:nbkc2@zju.edu.cn

 

附件:开题报告有关附件.rar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