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3级 非全日制新生(物流工程与管理)报到注意事项

发布者:高凯东发布时间:2023-08-23浏览次数:10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1. 报到时间:2023915日(周五)8:30-17:30

2. 报到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浙江大学宁波科创中心(宁波校区)


二、报到验证材料

新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一)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居民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请携带满足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728日后登陆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公告、缴费信息、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手续。完成所有新生服务网环节后请下载信息维护确认后的新生登记表,并彩色打印新生登记表1份(含本人签字),在报到时上交报办理窗口。

(五)准备本人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无需递交,自行留存。1张用于研究生证,研究生证拟于报到当日班会上发放并填写;1张照片备用。

(六) 2023年秋季研究生新生报到采用线上报到流程,需先现场采集每一位新生的报到照片并进行在线人脸对比,对比一致者方可报到注册。请新生在报到时不要过度化妆、头发不要过度遮挡面部,以保证人脸对比的准确性。

(七)党团组织关系:不需要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三、缴费须知

缴费金额与方式参见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zju.edu.cn)相关通知及新生服务网有关说明。登录综合财务管理平台 http://cwcx.zju.edu.cn,新版财务查询→我的收费查询→学生缴费明细查询→学号,缴纳学费。未按规定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

注意事项:

1. 如需开具公司抬头发票,请在网上缴费过程中正确填写发票抬头,若无,则默认姓名及学号。报到结束后学校计财处统一开具中央财政电子票据,可登录计划财务处综合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在“高级财务查询”—“我的收费查询”查询、下载并打印。

注:如需纸质票据,请携带电子票据相关信息及有效身份证件至紫金港校区(地址:东六117-2)或玉泉校区(地址:外经贸楼楼)会计核算分中心自助打印纸质票据,限次。

2. 如通过“汇款”方式缴费(注:仅推荐需单位公对公支付学费的学生使用),请务必于830日前将电子版汇款凭证发送至jxglb@zju.edu.cn,并备注学号、姓名、发票抬头。


四、选课须知

浙江大学研究生均采取网上自主选课方式。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研究生网上选课系统初选预计在97日开放,具体详见宁波校区网站(http://nb.zju.edu.cn/“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栏目下“日常教学”内通知。


五、新生体检

每位新生均须参加入学体检,体检是新生复查的项目之一。新生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缴费相关:为方便新生及防范金融风险,工程师学院原则上不设现场缴费点(如有变化,学院网站另行通知)。请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有关说明进行缴费。

(二)请假规定: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形式(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向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请假(联系人:朱老师;邮箱:nbxq003@zju.edu.cn),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始业教育:学院将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教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新生服务网”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egi.zju.edu.cn/home)维护个人信息。

(五)新生注册:报到当天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六)研究生证拟在报到当日班会上发放并填写。

(七)《婚育情况调查表》请查看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相关通知。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学籍档案材料上交:学院将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等材料与新生的纸质档案等逐一比对核查,充分利用人像对比等进行身份核验,确保每一位报到新生身份真实可靠,严防冒名顶替。

)新生复查:1215日前完成复查,具体另行通知。

(十)请关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zju.edu.cn)及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网站(http://pi.zju.edu.cn“学生事务”栏目、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网站(http://nb.zju.edu.cn“学生事务”栏目及时查询最新通知。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联系人:老师;邮箱:nbkc1@zju.edu.cn;联系电话:0574-882295200574-88229155;地址:宁波科创中心科研大楼314办公室31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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