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通知适用研究生类别
非全日制定向物流工程与管理拟录取研究生。
二、复试结果
复试结果详见钉钉群。
三、关于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请将体检表于4月25日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拒收同城快递)寄到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收件人和邮寄地址: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叶老师 电话0574-88229520,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浙江大学宁波科创中心科研大楼314,邮编:315100
四、关于协议书
按研究生院要求,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签订《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书(非全日制定向)》,协议书一式二份,本人填写乙方信息并签名。协议书见附件1。
请于4月25日前寄送至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EMS或顺丰快递,拒收同城快递)。协议书与体检表邮寄地址相同,建议将体检表、协议书一起邮寄,并请保管好您的邮寄物流信息。
五、关于政审
拟录取的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的政审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工程师学院官网学生思政-学生事务栏的通知,并请注意查收邮件和保持手机畅通。
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0574-88229155 邮箱地址:mse168@zju.edu.cn
附件1 【硕士协议书】非全日制(定向)【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