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关于发放 2021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发布者:宁波校区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发布时间:2021-06-24浏览次数:1650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初发放,为确保录取通知书能顺利送达每位新生,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发放对象:录取在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的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食品工程、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化学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光学工程专业领域(方向)的研究生。宁波分院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按本部通知

2、邮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请关注EMS公众号,便于查询快递信息。

3、邮寄信息:请上述所有研究生在629日中午12点前,扫描本通知最后的二维码或者登录网址https://www.wjx.cn/vj/Po29z3a.aspx填写并提交《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收件信息表》;

注:必须填写考生本人真实姓名、手机号码、详细收件地址;每位考生只能填写一次信息收集表;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说明。

4. 因疫情影响,原则上谢绝自取录取通知书。

联系电话:0574-2783065688229155;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邮箱:nbxq004@zju.edu.cn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收件信息表》网址二维码如下:

提醒:请21级的同学们实名加入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钉钉群“工院宁波-2021级研究生大群”,群号:34050222,入群后请修改群名片为:姓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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