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任课教师:
非常感谢您对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教育教学工作的大力支持。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课程教学即将结束,按照浙江大学教学日历,定于考试周期间安排期末考试。为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命题
任课教师需做好命题环节的保密工作。考试命题由课程任课教师负责,其中团队教学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统筹进行命题。试题难易程度应适中,既能全面了解、考核选课研究生对课程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又能体现一定的差异性和区分度。考试形式应明确是采用开卷还是闭卷,考试时长原则上为120分钟,试卷采用统一样式(详见附件1)。
二、试卷印刷与管理
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请任课教师于6月21日之前邮件发送试卷到nbxq003@zju.edu.cn,以便及时印刷、装订试卷。任课教师如提前领取试卷需妥善保管,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三、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务安排
为保证课程教学质量,需要安排期末考试的研究生课程不得占用课程正常教学时间。为维护教学秩序,防止选课研究生课程考试冲突,各门课程具体考试时间由分院办公室根据选课研究生情况,在考试周期间(6月30日至7月8日)统一安排;特殊情况,在征得所有选课研究生同意、报分院办公室批准后,任课教师也可在考试周之外的某一时间段安排期末考试。
考试通知由分院办公室负责。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需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校园卡)。未按时参加考试的研究生不单独组织补考,需重修此课程。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各门课程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课程名称 | 任课 教师 | 考试 人数 | 所属专业类别 (领域) | 考试时间 (更新) | 考试地点 | 监考教师 |
1 | 运筹学 | 于欣 | 19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6月30日 9:00-11:00 | S503 | 于欣 朱慧兰 |
2 | 模拟与混合集成电路设计 | 赵博 | 13 | 集成电路工程 | 7月2日 14:00-16:00 | S506 | 待定 |
任课(监考)教师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任课教师准备好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监考教师安排研究生有序进入考场。研究生迟到2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填写《工程师学院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期末考试情况检查表》(附件2),交分院办公室(S313)。
四、试卷评阅、材料归档、成绩公布
任课教师在阅卷过程中,应根据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如实评分,注意保持考试成绩的正态分布。
任课教师应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浙大研院〔2017〕18号)(附件3)规定,于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评分工作,将考试成绩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核对后,下载、打印“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
采用期末考试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归档材料包括:一份空白卷(含参考答案)、一份经任课教师签名的“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采用课程论文等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归档材料为一份经任课教师签名的“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选课学生课程论文等大作业的电子版。研究生课程考试答卷(包括过程考核记录、课程论文等)请任课教师保存备查。如无特殊情况,答卷可在研究生毕业两年后销毁。
归档材料最迟应于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第二周周五前提交,空白卷(含参考答案)应提交纸质版,“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可提交纸质版或电子版。提交地点:浙江大学软件学院S313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办公室(联系人:朱慧兰;联系电话:0574-27830656)。电子版材料签字扫描后发nbxq003@zju.edu.cn。
办公室收到归档材料并核查无误后,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将考试成绩由临时库转入正式库,向研究生正式公布考试成绩。
五、其他
关于考试事宜,如有疑问可咨询宁波分院办公室0574-27830656 nbxq003@zju.edu.cn。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 工程师学院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期末考试试卷样式.doc
附件2 工程师学院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期末考试情况检查表.doc
附件3 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