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将对拟录取新生开展政审、调档、党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需材料说明
拟录取新生所需材料:①凭《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政审函》(附件1)进行政审,填写《2021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附件2,双面打印,必须由政审单位寄回);②凭《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调档函》(附件3)进行调档;③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需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
二、时间安排
1.拟录取新生《2021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请于2021年3月26日—4月15日间寄达。
2.拟录取新生档案材料(党建材料一般放入档案中)请于2021年7月1日—31日间寄达。
3.拟录取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时间如下:应届毕业的 2021级新生,建议在6月30日左右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非应届毕业的 2021级新生,建议在8月底至9月初到基层党组织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如因人才市场调档等原因需要提早开具,应不早于6月30日。
三、政审、档案材料、党组织关系转接及注意事项
1.政审表及档案材料寄送信息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1689号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教学楼S313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办公室。邮编:315048。
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574-27830656;邮箱:nbxq004@zju.edu.cn。
2.档案接收信息补充说明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去向):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档案接收单位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
档案接收单位详细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1689号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教学楼S313
档案接收地邮编:315048
档案接收部门: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办公室
档案接收人:高凯东
接收人联系电话:0574-27830656
浙江大学组织机构代码证:47009501-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388号。
档案需通过邮政机要件、EMS或顺丰寄送。
3.党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1.由省内转入: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中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委员会。
2.由省外转入(包括安徽省):需开具纸质介绍信, 由本人携带,在办理入学手续时现场递交。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转入单位:中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委员会。其中,由安徽省转入的请同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中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委员会,并在纸质介绍信中写上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时生成的唯一码。
4.注意事项
(1)政审意见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其他相应职能部门填写并盖章。
(2)办理单位要求提供政审函、调档函原件的,请发送本人姓名、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到nbxq004@zju.edu.cn邮箱,收到邮件后7个工作日内会将原件寄出。
(3)政审表及档案材料如有提前寄送或无法按期寄达的,请务必发送邮件到nbxq004@zju.edu.cn,说明具体寄送时间及寄送信息。
四、咨询电话
1.调档、政审相关:高老师:0574-27830656
2.党组织关系转接相关:蒋老师:0571-87096717
附件2:2021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docx
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