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1年 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调档、党组织关系转接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宁波校区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发布时间:2021-03-25浏览次数:1827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将对拟录取新生开展政审、调档、党组织关系转接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需材料说明

拟录取新生所需材料:凭《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政审函》(附件1)进行政审,填写《2021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附件2,双面打印,必须由政审单位寄回);②凭《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调档函》(附件3)进行调档;③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需完成党组织关系转接。

二、时间安排

1.拟录取新生2021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2021326415日间寄达。

2.拟录取新生档案材料(党建材料一般放入档案中)请于202171日—31日间寄达。

3.拟录取新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时间如下:应届毕业的 2021级新生,建议在630日左右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非应届毕业的 2021级新生,建议在8月底至9月初到基层党组织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如因人才市场调档等原因需要提早开具,应不早于630日。

三、政审、档案材料、党组织关系转接及注意事项

1.政审表及档案材料寄送信息

地址:浙江省宁波鄞州区江南1689号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教学楼S313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办公室。邮编:315048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574-27830656;邮箱:nbxq004@zju.edu.cn

2.档案接收信息补充说明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去向):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档案接收单位所在地:浙江省宁波

档案接收单位详细地址:宁波鄞州区江南1689号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教学楼S313

档案接收地邮编:315048

档案接收部门: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办公室

档案接收人:高凯东

接收人联系电话:0574-27830656

浙江大学组织机构代码证:47009501-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388号。

档案需通过邮政机要件、EMS或顺丰寄送

3.党组织关系转接说明

1.由省内转入: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中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委员会。

2.由省外转入(包括安徽省):需开具纸质介绍信, 由本人携带,在办理入学手续时现场递交。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转入单位:中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委员会。其中,由安徽省转入的请同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中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委员会并在纸质介绍信写上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时生成的唯一码。

4.注意事项

1政审意见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其他相应职能部门填写并盖章。

2办理单位要求提供政审函、调档函原件的,请发送本人姓名、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到nbxq004@zju.edu.cn邮箱,收到邮件后7个工作日内会将原件寄出。

3政审表及档案材料如有提前寄送或无法按期寄达的,请务必发送邮件到nbxq004@zju.edu.cn,说明具体寄送时间及寄送信息。

四、咨询电话

1.调档、政审相关:老师0574-27830656

2.党组织关系转接相关:蒋老师:0571-87096717


附件:附件1: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政审函.pdf

附件2:2021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docx

附件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调档函.pdf

        附件4:政审、调档常见问题梳理.pdf




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办公室

2021325

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