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者:宁波校区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发布时间:2021-03-15浏览次数:10823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分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韩高荣

副组长:章献民、陈丽

成 员:唐任仲、马述忠、张栋梁、单世涛、邵延洁

申诉联系人:朱凯杰

申诉联系电话:0574-88229995电子邮箱:nbxq001@zj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钱湖南路1号行政楼501

二、基本复试分数线

根据《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规定:我院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统考研究生,基本分数线要求为:

专业代码及名称

管理类联考

英语二

总分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150

75

235

根据学校政策,上表所列分数线满足以下情况视同上线: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含5分),且仅限1门单科。适用此项“总高单低”政策上线的考生,总分相应扣减后计算各项排名。

我院根据招生数按11.5的复试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招生人数

其中已录推免人数

除推免外招生名额

复试人数

备注

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

20

10

10

15+2

2人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注:1.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上线考生2名,按学校规定,由学院统一组织复试、择优录取。

2.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录取研究生,培养地点、住宿地点均为浙江大学宁波校区。

四、复试形式和要求

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复试的组织形式为“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视频复试流程和要求及考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详见我校研招网“浙江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面试考生须知”。

复试内容包括物流工程与管理的综合知识及其运用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其中,物流工程与管理的综合知识及其运用考试、政治理论考试也采用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包含政治理论、物流工程与管理的综合知识及其运用、英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内容,满分100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为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请通过“钉钉(DingTalk)”上传以下材料:

1.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

2.面试PPT自我介绍

PPT内容要求:(1)本科期间课程体系、主要课程成绩介绍;(2)毕业论文(或初稿、开题报告)介绍;(3)本科期间科研成果,(4)其他个性化的展示内容。

五、录取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将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2.录取:根据招生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总成绩、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等为优先级进行排序。其中: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治理论面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成绩。若政治理论面试成绩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六、资格审查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在“钉钉(DingTalk)”中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往届生需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资格审查详见要求见我校研招网“浙江大学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

七、体检

考生被我院拟录取后请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415日前寄我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4-2783065688229155

邮箱:mse168@zju.edu.cn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2021315


附件: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1年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pdf

相关通知: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1年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招生复试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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