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科创中心(宁波校区)2021年科技领军工程博士招生

发布者:宁波校区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发布时间:2021-03-05浏览次数:1070


招生简章

宁波科创中心(宁波校区)依托浙江大学优质办学资源,结合宁波地区科技和产业发展特色及企业(行业)工程实际,搭建了校企协同创新体系和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高层次工程博士人才培养平台,致力于打造参与全球竞争主阵地、长三角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宁波科创中心(宁波校区)以科技领军型人才培养为目标,招收2021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

具体招生专业类别、报考方式等请参阅《浙江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获硕士学位(或获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须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到20219月);获学士学位的人员须具有八年以上工作经历(到20219月);

6.现役军人报考的要求及办法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7.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本人目前正承担或承担过工程领域的重大、重点工程项目,或来自承担工程领域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单位。培养和学位

所有录取学生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学费标准为15万元/·全程,分两年缴纳,入学后第一学年缴纳 9 万元人民币,第二学年缴纳 6 万元人民币。

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将结合工程应用背景明确、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研究课题或技术开发项目,着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工程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达到相应学位授予条件后,学校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联系我们

请考生按照《浙江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名流程进行报名,完成报名后将附件汇总表(附件1)填写完整,于45日前把汇总表发送至邮箱mse168@zj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宁波科创中心(宁波校区)工程博士报名+专业类别+姓名”),宁波科创中心(宁波校区)将在审核考生信息后,协助符合条件的考生联系相关院系进行推荐。


宁波科创中心(宁波校区)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574-27830656

邮箱:mse168@zju.edu.cn




附件1:2021年宁波校区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报名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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