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业学位校内导师立德树人的重要作用,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课程学习、专业实践训练、撰写学位论文,引导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培养研究生创新创业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导师基本条件
1.具备浙江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资格;
2.在研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行(企)业的科研项目,能支撑研究生在读期间开展研究、技术开发和专业实践训练等工作;
3.为保证指导及培养质量,每位校内导师指导2020级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硕士研究生数量如下:
研究生类别 | 指导研究生人数上限(每届) |
全日制研究生(交叉复合卓越人才培养项目) | 一般不超过3人,具体由项目负责人确定 |
全日制研究生(各专业类别【招生领域】) | 按照专业学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超过3人 |
二、校内导师双向选择范围
1.校内导师双向选择范围,请见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公布的校内导师名单,原则上不能跨专业学位类别(招生领域)双向选择导师。
2020级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智能网联汽车与大数据计算服务”项目制校内导师及信息一览表
(http://nb.zju.edu.cn/2020/0420/c49052a2092375/page.htm)
2020级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智能装备与物联网技术”项目制校内导师及信息一览表
(http://nb.zju.edu.cn/2020/0420/c49052a2089329/page.htm)
2020级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集成电路工程校内导师及信息一览表
(http://nb.zju.edu.cn/2020/0623/c49052a2157712/page.htm)
2020级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专业方向研究生导师名单
(http://nb.zju.edu.cn/2020/0507/c49052a2093219/page.htm)
2020级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化学工程校内导师及信息一览表
(http://nb.zju.edu.cn/2020/0922/c49052a2197772/page.htm)
注:研究生导师信息也可通过浙大教师个人主页、研究生管理系统、专业学院网站详细查询。
三、校内导师双向选择流程(含时间节点)
1. 10月10日前,研究生可通过面谈或邮件方式与校内导师沟通商定,并填写《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0级校内导师双向选择申请表》(附件1)及《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0级校内导师双向选择信息表》(附件2)。
其中申请表(附件1)由研究生本人签字、导师签字后,纸质原件提交至班级学习委员处;信息表(附件2)由研究生填写电子版并发送至学习委员处。
2. 10月15日前,各班学习委员汇总本班信息表(附件2),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后,电子版发至宁波分院赵老师邮箱zhaoyudai@zju.edu.cn 并将本班申请表(附件1)原件交至教学楼S313赵老师处。
3. 10月31日前,各项目/领域负责人审核校内导师双选信息;
4. 11月5日前,各负责人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备案。
5. 11月中、下旬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将双向选择结果录入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系统;
6.11月底,研究生登录系统后,可在个人学习计划模块查看导师是否已关联。
附件:
附件1: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0级校内导师双向选择申请表.doc
附件2: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0级校内导师双向选择信息表.xls
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