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宁波分院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研究讨论,特制订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章献民
副组长:陈丽
成 员:马述忠、张栋梁、柴宇曦、邵延洁
申诉联系人:马利文
申诉联系电话:0574-88229995 电子邮箱:nbxq001@zju.edu.cn
二、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
三、招生人数
报考专业(代码) | 专业领域(方向) | 拟招收人数 |
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10 |
备注:我院光学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机械工程、化学工程、动力工程、食品工程等专业招生名额已下达至相关专业学院。请考生关注相关专业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通知。
三、复试资格审核
根据考生所在本科学校、本科专业、本科专业排名,及考生提交的本科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等能证明自身能力和水平的材料,由专家组审核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并以邮件形式通知考生。
请考生接到我院入围复试名单的邮件通知后,如确定参加我院复试(请按诚信原则,有推荐免试资格+确定参加复试),请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参加复试”邮件。逾期未回复的,将视作放弃处理。(通知邮件已发送)
四、复试形式
每位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采用“钉钉(DingTalk)”作为面试平台。具体复试流程和要求及考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见后续复试公告。
复试形式为面试,考核物流工程与管理的综合知识及其运用、英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内容,满分100分。每位考生需准备8-10分钟的陈述材料(PDF格式),进行全面自述呈现英语能力、专业能力和研究潜力。复试成绩即面试成绩。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复试录取
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根据复试成绩排序直至计划招生名额录满。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10月12日起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经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研究生院。
3、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不予录取。
4、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或被母校取消推免资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资格审查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在钉钉(DingTalk)中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六、其他事项
以上未尽事宜,均按《浙江大学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及相关专业学院的复试办法执行。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4-27830656、88229155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