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关于工程硕士研究生申请2020年秋季毕业及学位授予环节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宁波校区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发布时间:2020-06-18浏览次数:429

有关2017级工程硕士研究生:

为保证2020年秋季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202071日前、或按相关专业学院安排的时间完成)

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工程师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预审、相关专业学院所在各学科点或研究所组织的学位论文预答辩。要求如下:

专业学位领域

工程师学院

(学位论文预审)

专业学院

(学位论文预答辩)

动力工程

无要求

须通过

控制工程

无要求

须通过

建筑与土木工程

须选择其一且通过

其他专业

须通过

无要求

同时符合学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研究生,按照“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答辩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学位申请前置环节(202071日前完成)

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检查个人学习计划、读书报告、开题报告、科研成果等栏目,补充完整相关内容或上传相关附件,打印相关表格,完成以下事项。

1.检查“个人学习计划”是否通过导师、工程师学院审核, 并于71日前,完成上传“读书报告”“开题报告”等学位申请前置环节。

2.核对“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内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若有误请修正。

"姓名拼音"要求。

标准格式样板:张三(Zhang San)、张三三(Zhang Sansan)、欧阳文(Ouyang Wen)、欧阳文文(OuyangWenwen),具体可参照《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如不正确,请进行修改,该拼音用于打印英文版学位证书,请务必规范填写。

3.202071日前将“工程师学院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信息一览(1)”以文件名为“学号+姓名+专业”,扫描件(或拍照)和电子版(EXCEL)版发送至:zhaoyudai@zju.edu.cn

4.在校期间有期刊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发表的研究生,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和上传,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如下:

1)科研成果类别:期刊论文(含录用证明,录用证明须由校内导师签字),专利(须授权),软件著作权(若未注明学生本人信息,须由校内导师签字),发表著作等;

2)科研成果产生的时间为研究生在校期间;

3成果均须以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或第二,列第二的第一完成人应是该研究生之导师。

请于202071日前将成果证明材料工作日交至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赵老师。

三、“硕士学位申请书”的录入、审核、打印(于202071日前完成)

拟申请答辩的同学,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确认课程学习成绩、已发表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成果等学位申请前置环节,工程师学院教学管理部已审核完成,单面打印“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2份,贴好照片2寸蓝底)。

注:“基层党组织对申请人的思想道德品质等的评语”一栏,填写要求如下:

请研究生所在支部书记填写、审核签字,于71前,送交至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赵老师。

四、学位论文的上传、查重、评阅送审(202075日前完成)

1. 研究生应将隐名处理后的学位论文(不出现作者、导师、研究所等信息,不出现“致谢”内容)上传“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请导师分别确认。论文可以在附录中体现作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活动、取得的科研成果等,但也须隐名处理(注明第几作者即可)。

2.学位论文信息录入,在备注处注明“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需教育部平台送审的论文(计算机技术专业、机械工程专业),“研究方向”请填写准确,字数在8个字以内(含8个字)。

3.论文封面统一参照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封面格式

4.论文查重,学生点击“确定查重”后,系统开始检测,出现查重结果后,学生、导师和院系管理人员可通过研究生院系统查看查重结果。每个学生系统仅有一次查重机会,系统出现查重结果后请立即下载查重报告并保存,以免学生覆盖上传论文后查重结果消失。

特别提醒:重复率≤5%的学位论文,请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论文,由导师审核确定是否同意论文送审;重复率﹥5%的学位论文,请在导师的指导下修改论文,由导师签字确定论文是否送审,研究生将文件名为:学号+姓名+论文题目的“学位论文重复率说明”扫描件(PDF版)发送至zhaoyudai@zju.edu.cn

五、 学位论文送审评阅

申请9月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应在75日前系统提交学位论文,并请导师审核通过。

1)学位论文送审标准,将按各专业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要求进行送审评阅。

2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论文将在“教育部评审系统”中送审3位专家评阅;机械工程专业学位论文将在“教育部评审系统”中送审1位专家评阅。

3) 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光学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化学工程等9个专业,在学校“评审系统”中送审评阅。

4)控制工程专业在控制学院论文评阅系统(http://cse.zju.edu.cn/yjspy)内送审评阅。

5)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2篇具名(明审)送审,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专业1篇具名送审,需送纸质的学位论文并填写“非隐名评阅书”(可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打印),其论文由研究所和导师自行安排送审。明审专家评阅结束后,请同学将“非隐名评阅书”(扫描的PDF版,以“学号+姓名+专业+明审评阅书”命名)和“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专家信息登记表”(EXCEL版,以“学号+姓名+专业+明审专家信息”命名),发送至zhaoyudai@zju.edu.cn

6)前季度论文评阅意见若出现大修改的同学,请按学校、所在学科的要求修改学位论文,填写《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并将导师确认签字的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ugzhangjun@zju.edu.cn,文件名为“重新评阅+学号+姓名+专业”,上传修改好的学位论文,参加本季学位论文送审评阅。

六、学位论文答辩2020910日前完成)

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应在2020910日前完成,具体答辩时间请联系导师,由导师(所在各学科点或研究所)安排学位论文答辩等有关事项。答辩完成后须将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交至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赵老师。

  七、学位论文终稿上传(办理离校手续前完成)

通过所在学科、学部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后(系统查看),请同学们将学位论文终稿(“独创性声明”扫描页)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提醒导师审核。学位授予(毕业)环节全部结束。

 ★★★特别提醒:

1.由于各专业所在专业学院对学位论文评阅的方式、要求和论文答辩要求有较大的差异,请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对应专业学院关于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通知”(请浏览专业学院网页)对学位论文上传、送审、答辩的程序和要求。

2.有密级要求的学位论文,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只需注明“另外提交”,若有疑问请向浙江大学先进技术研究院唐老师(TEL0571-87953105)或工程师学院张老师(TEL0571-88285061)咨询。

3.请同学们务必紧密联系导师,听从导师的安排。

4.以上相关材料及表格均可在“浙江大学学位申请相关表格”中下载(http://pi.zju.edu.cn/index.php?c=Index&a=news_detail&id=2246)。

6.联系电话、邮箱:

赵老师:0574-27830656zhaoyudai@zju.edu.cn(宁波分院)

  

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2020618



附件 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关于申请2020年秋季授予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doc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