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上半年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管理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宁波校区人事部发布时间:2020-05-08浏览次数:834

    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管理人员笔试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布。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管理人员公告》(202042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分数并列时均按实际考分排序进入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点击附件下载)

   二、面试人员


   三、现场资格复审

1. 网上资格预审:

所有入围的考生须在2020年5月11日16点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国境外留学人员已毕业的凭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凭国境外学籍)、国境外留学人员以所学课程专业相近报名的需提供佐证材料(中外文版本的课程成绩单)、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高级职称证明(如需)、中共正式党员证明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发送至rscbg@nit.net.cn邮箱进行网上资格预审,邮箱标题为:宁波校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并进行电话确认(人力资源部电话0574-88229111联系人陈老师)。

2.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资格预审的入围面试人员须在2020年5月18日9:00-11:30携带网上预审时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区行政楼409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入围面试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提供虚假证件后果的法律责任。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

4.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5.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5月19日(周二)上午9点(上午9点前未到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面试地点: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6楼会议室;

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请各位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如确有困难无法现场复审或放弃面试请务必及时告知。

 

五、附件

1. 笔试成绩(点击附件下载).xlsx

2. 报名表(点击附件下载).doc

学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1号(公交车130路,132路,159路,166路,206路,363路,367路,368路可到达)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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