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发布者:浙大宁波校区发布时间:2020-05-04浏览次数:1424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经浙江大学宁波校区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分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组 长:章献民

副组长:陈丽

成 员:杨灿军、许超、李英明、张林、虞小鹏、马述忠、张栋梁、邵延洁

申诉联系人:马利文

申诉联系电话:0574-88229995  电子邮箱:nbxq001@zju.edu.cn

二、基本复试分数线

根据《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规定:

1、报考我院工程专业(领域)的统考研究生,总分不低于工程专业学位类别基本要求分数线(统考:英语一55、政治55、数学一85、业务课二85,总分320),进入复试;

2、报考我院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统考研究生,总分不低于工程管理学位类别基本要求分数线(统考: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88、英语二44,总分175),按我院的招生数,按11.2的复试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领域(项目名称)

招生人数

其中已录推免人数

除推免外招生名额

复试人数

复试比例

备注

085500机械

01机械工程(智能装备与物联网技术)

15

3

12

3



 085400

电子信息

10控制工程(智能装备与物联网技术)

10

4

6

2



 085400

电子信息

10控制工程(智能网联汽车与大数据计算服务)

5

1

4



项目新增招生专业

085400

电子信息

08电子与通信工程(智能网联汽车与大数据计算服务)

10

5

5

3



 085400

电子信息

11计算机技术(智能网联汽车与大数据计算服务)

29

5

24




 085600

材料与化工

化学工程

5


5



新增招生专业

 085400

电子信息

09集成电路工程

20


20



新增招生专业

 125600

工程管理

04物流工程与管理

20

1

19

23

1.2


注: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所有专业方向录取研究生,培养地点、住宿地点均为浙江大学宁波校区(软件学院)。

四、复试形式和要求

为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统筹考虑浙江省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安全管控措施,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考生的安全,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DingTalk)”为面试平台。具体视频复试流程和要求及考生需做好的准备工作详见我校研招网“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面试考生须知”。

1.我院085500机械、085400电子信息、085600材料与化工等专业,均委托对应的专业学院招生;

2.我院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复试,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DingTalk)”组织视频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物流工程与管理的综合知识及其运用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其中,物流工程与管理的综合知识及其运用考试、政治理论考试也采用面试形式进行。

面试包含政治理论、物流工程与管理的综合知识及其运用、英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内容,满分100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为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请通过“钉钉(DingTalk)”上传以下材料:

1)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

2)面试PPT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10分钟)。PPT内容要求:(1)本科期间课程体系、主要课程成绩介绍;(2)毕业论文(或初稿、开题报告)介绍;(3)本科期间科研成果,(4)其他个性化的展示内容。

五、录取

1.我院085500机械、085400电子信息、085600材料与化工等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均委托对应的专业学院。复试成绩的组成比例及录取均按专业学院的复试办法执行,第一志愿考生优先。

2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将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

2)录取:根据招生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并列时以初试总成绩、管理类联考能力、英语二等为优先级进行排序。其中: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治理论面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两种成绩。若政治理论面试成绩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

六、资格审查

复试前所有考生须在 “钉钉(DingTalk)”中上传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生上传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资格审查详见要求见我校研招网“浙江大学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

七、体检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及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复试期间暂不体检。考生被本院拟录取后自行去当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10日前寄我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未收到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八、其他事项

1.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的拟录取的全日制统考生不得再自行申请调剂其他高校。

2.拟录取名单由我学院统一在工程师学院网站和浙江大学宁波校区网站发布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以上未尽事宜,均按《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及相关专业学院的复试办法执行。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4-2783065688229155

邮箱:mse168@zju.edu.cn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

20205月4日    



附件1.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0年全日制(项目制)统考研究生复试名单.xlsx

附件2.工程师学院宁波分院2020年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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