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无障碍领域首个国标实施——视障人群 打开新“视”界

发布者:浙大宁波校区发布时间:2020-03-02浏览次数:290

由浙江大学作为牵头单位、软件学院常务副院长卜佳俊教授作为牵头人起草,我国互联网信息无障碍领域第一个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GB/T 37668-2019202031日起正式实施。近期,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政府网、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科技日报、工人日报、浙江日报、钱江晚报、南方都市报、公益时报、民主与法制等相继予以报道。

31日,《信息技术 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正式实施,铺设互联网“盲道”有了58项具体指标,可以用明确的技术要求来统一规范互联网产品和服务。提供语音验证码、增加语义描述准确的网页标题……这些设计能减少视障人士、老年人等群体访问互联网的障碍,让他们更好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

互联网的普及,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特别是近年来移动互联网迅速发展,智能手机成为人们上网的主要渠道之一。但同时,追剧、网购、手机导航……这些普通人习以为常的事,对视障人士来说,却是障碍重重。统一标准并在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上铺设好“盲道”,以便利视障人士等享受互联网服务,显得紧迫和重要。

值得欣慰的是,从31日起,《信息技术 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正式实施。该标准由中国残联、浙江大学等共同启动制定,前后历时3年,编制单位也从4家扩大到14家,涵盖国内高校、科研机构、用户团体代表及互联网企业等。这部互联网“盲道”标准,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代号为GB/T376682019,是我国互联网信息无障碍领域第一个国家标准,将帮助特殊人群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互联网。

58项具体指标,规范互联网产品与服务

“制定此项国标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保证实现可感知性、可理解性、可操作性与兼容性这四项目标,让所有用户都能平等方便地理解、交互和利用网络内容,共享信息技术发展的成果。”中国残疾人信息和无障碍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常务副院长卜佳俊教授说。

卜佳俊和他带领的团队,是《信息技术 互联网内容无障碍可访问性技术要求与测试方法》的牵头起草者。他介绍,这个国标中包括58项具体指标,给网上无障碍服务提出了规范的技术要求,而且每项要求都有相应的测试方法,提升了标准的可实施性。

比如,虽然现有的手机和电脑大都有读屏软件,但视障人士在实际使用中,还是经常会遇到一些无法朗读的标签,很多功能难以操作。比如图片验证码,直接阻碍了大量视障用户进行后续一系列操作。

类似这样的问题并不少见。有了这项国标后,可以用明确的技术要求来统一规范互联网产品与服务。比如针对读屏功能,新国标建议提供语音验证码,增加语义描述精准的网页标题、图片替代文本、视频字幕等。这对视障人士、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来说,保障了他们在互联网上的无障碍访问;对互联网企业来说,有了这个国标,有助于避免产品研发和特殊人群的实际需求脱节。同时,国家标准也与国际标准接轨,为我国互联网企业走出国门提供了技术规范,避免在“出海”时因无障碍使用问题遇到困难。

科技融合公益,视障人士迎来“曙光”

有研究表明,人类获取信息总量中,83%来自视觉,10%以上来自听觉。可想而知,互联网“盲道”完备,对视觉、听觉障碍群体意义重大。

2008年初,国家体育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等发起了2008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网站信息无障碍行动。从2008年开始,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支持下,我国陆续启动一批信息无障碍领域的科研项目。基于这些研究成果,已建起了全国统一的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国盲人数字图书馆累计访问量300多万人次,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等公共服务门户,已为3000多万持证残疾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服务。

2009年,中国残联与浙江大学共同创办中国残疾人信息和无障碍技术研究中心,结合实际需求开展理论研究、技术研发、应用普及、标准制定和人才培养。2017年,围绕残疾人康复、残疾预防、辅助器具、教育、就业、信息化建设、大数据与“互联网+”助残服务等领域,双方深化全面合作。

“信息无障碍建设,是科技与公益的深度融合与碰撞。产生的火花,不仅激励科研人员,也为视障人士带来‘曙光’。”卜佳俊感慨:“从事这项研究10余年,我越来越感到无障碍建设是我国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消除信息鸿沟的重要途径。”

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还需不断创新

新国标在20198月正式发布后,中国残联和各省级残联的门户网站均已据此完成了信息无障碍的合规性建设,其他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网站也正逐步铺开。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2022年杭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等大型赛事,也基于这项标准开展了信息无障碍建设。

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国内已有40多家互联网公司专门设立了负责企业产品信息无障碍的部门。

2008年我国修订通过的残疾人保障法,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及2016年中国残联、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的《关于加强网站无障碍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都对互联网无障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专家认为,近年来我国信息无障碍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关键技术、示范应用、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互联网无障碍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但是在特殊人群获取互联网内容等方面,还是面临诸多技术难题,互联网无障碍服务仍需不断创新和发展。

比如,网上的图片内容怎么准确“念”出来,无障碍电影在播放电影原声的同时怎样加入旁白说明,怎样帮助视障人士用语音实现网上购物等,这些技术解决方案仍待破题。随着人工智能、VR/AR等新技术发展,如果能突破多媒体数据处理能力等技术瓶颈,将这些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助残设备的开发,像助盲眼镜、助盲手杖、语音文字实时转化应用等,将帮助视障人士更好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

卜佳俊表示,信息无障碍建设,除了制定标准,还需要法律法规、技术手段、公众认知等多方面协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的模式,能够有效推动信息无障碍建设。同时,在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中,也应逐步加入信息无障碍的理念、技术等相关内容。全社会一起推进信息无障碍,让信息化红利惠及每个人。

(来源:《人民日报》(202032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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