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管理人员笔试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布。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管理人员公告》(2019年11月21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分数并列时均按实际考分排序进入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点击附件下载)
二、面试人员
三、现场资格复审
1. 网上资格预审:
所有入围的考生须在2020年1月9日16点前将报名表(点击附件下载)、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国境外留学人员已毕业的凭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凭国境外学籍)、国境外留学人员以所学课程专业相近报名的需提供佐证材料(中外文版本的课程成绩单)、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中共正式党员证明(部分岗位需要)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发送至rscbg@nit.net.cn邮箱进行网上资格预审,邮箱标题为:宁波校区+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并进行电话确认(人力资源部电话0574-88229111,88229017联系人陈老师)。
2.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资格预审的入围面试人员须在2020年1月13日9:00-11:30携带网上预审时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区行政楼410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3.入围面试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提供虚假证件后果的法律责任。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
4.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5.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1月14日(周二)上午9点(上午9点前未到指定地点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面试地点:宁波理工学院行政楼6楼会议室;
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请各位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合理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如确有困难无法现场复审或放弃面试请务必及时告知。
五、附件
学校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1号(公交车130路,132路,159路,166路,206路,363路,367路,368路可到达)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9111,88229017
浙江大学宁波(“五位一体”)校区人力资源部
2020年1月6日